微型保險商品

商品名稱:富邦人壽順安微型傷害保險(MPB)

商品文號:

  • 103.08.29 富壽商精字第1030002534號函備查
  • 109.09.01依109.07.08金管保壽字第1090423012號函修正


產品特色:

  1. 需要社會關懷之八大族群,最高可續保至保險年齡70歲
  2. 最高保額達30萬,年付小額保費便享基本意外保障
  3. 不分性別及職業,均以單一費率計算

 

保障範圍:

  1.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: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,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以內死亡者,富邦人壽按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。
    ※訂立本契約時,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,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。
  2. 意外失能保險金 :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條款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,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以內致成條款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,富邦人壽給付意外失能保險金,其金額按條款附表(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)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。
    ※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條款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,富邦人壽給付各該項意外失能保險金之和,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。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,僅給付一項意外失能保險金;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,給付較嚴重項目的意外失能保險金。
     
  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失能後身故,並符合條款【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】及【意外失能保險金的給付】約定之申領條件時,富邦人壽之給付總金額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。
     

投保規則:

  • 保險年期:1年期
  • 繳費年期:1年期
  • 投保年齡:15歲~70歲
  • 繳 別:年繳
  • 投保限額:10萬~30萬(以萬元為單位) (累計富邦人壽及同業微型傷害險保額上限50萬元)
  • 投保方式:個人投保
     

承保對象及需檢附文件:詳附件一

保單條款:詳附件二

 

*詳細給付內容及條件限制,請參閱保單條款

服務專線
微型保險專線 : (02)6622-6657 客服專線 : 0809-000-5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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